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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国际机场招标存疑 中标企业不符合中标条件

2018-12-21 17:49来源:商业资讯
天府国际机场招标存疑 中标企业不符合中标条件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Chengdu Tianfu International Airport)位于成都高新东区简阳芦葭镇。机场临近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距离成都市中心天府广场51.5km,是“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计划将要建设的我国最大的民用运输枢纽机场项目,定位为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等级最高的航空港,将负责成都出港的全部国际航线,将建成“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人文、智慧、绿色机场。

建设意义

“新机场建成后,我们的国际化道路会更顺畅。”

“新机场建成后,将有更多航线开通,对我们来说,则是更多走向国际的机会。”

 “成都越来越国际化,这将给创业者带来机遇。”

“新机场是一个大战略大布局,影响将涉及方方面面,成都的经济、产业、文化、交通等都将受到带动。”徐建平认为,“新机场建成后,肯定会拉动航空、物流两大产业快速发展,这两个产业又将带来辐射效应。”

 

中标企业招标条件存疑

然而就这样一个惠及广大民生的项目,在招标审查阶段存在争议;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书提供虚假声明,声明自己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1.4.3限制投标情形,但事实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存在1.43招标文件规定的1.4.3限制投标情形;根据1.43条规定条款为多项选择,即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的情形,都将被视为限制投标情形;在上述公司在以往均存在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情形,不符合1.4.3条中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规定“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4)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 次以上的…”均无法参与竞标过程。

其次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书提供假的行贿受贿证明是虚假的,以此顺利通过资格审查环节,但事实是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在裁判文书网存在1次串通投标、1次受贿问题。

 

招标监督岂可儿戏

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对投标人作如下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及其他犯罪问题查询。招标文件10.16还规定: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中标公示还规定: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既然有这样的硬性规定,那么我们的监管部门更加应该按照规定内容去公正的审核参与竞标的企业是否符合我们的招标条件。

 

相关不符合上述1.43规定限制投标情形:

1、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1次的证据

天府国际机场招标存疑 中标企业不符合中标条件

 


天府国际机场招标存疑 中标企业不符合中标条件

 


天府国际机场招标存疑 中标企业不符合中标条件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2017)鄂1181刑初218号判决书

2、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转包、分包11次的证据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佛南法樵民一初字第185号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鄂青山民二初字第00909号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2010)新民初字第1696号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147号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皖0302民初196号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鲁09民终80号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08民终8号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陕05民终1628号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鄂09民终1175号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衡中法民一终字第316号

中国建设报2016年11月15日特刊八版“天津市通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报道

3、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情节严重证据

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建安监字(2016)62号“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安全生产管理不良行为黑名单的”通报

3、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受贿的证据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7)鄂01刑更346号

以上判决书信息均可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网站。